版權聲明
圖A、B、C、D和E為李昫岱所拍攝, 版權為本人所有。 以上照片可以供給網路上使用, 也就是可以免費下載製作網頁, 但必須註明照片為本人所拍攝。
以下照片為1998年11月17日凌晨於阿里山石山利用三角架所拍攝
相機:FM2
鏡頭:Nikkor 50mm F1.4 光圈全開
底片:Fuji G800
圖A.流星痕與昴宿,曝光時間約8秒。
圖B.流星痕,曝光時間約8秒。
圖C.流星,曝光時間約5分鐘。
圖D.流星,曝光時間約5分鐘。
圖E.火流星與流星,曝光時間約5分鐘。